约砲人妻拒当盘子挨告性侵无罪 他「名誉受损」求偿80万却输了
▲一对男女到摩铁约砲后,演变成双方互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男子阿龙(化名)在网路约砲人妻小莉(化名),阿龙先在百货公司买了4600多元的化妆品给小莉后,两人相约到摩铁「滚床单」,完事后小莉竟又向阿龙要求买金戒指,阿龙拒当盘子,趁隙将小莉丢包在超商,小莉不爽提告性侵,法官审理过后判决阿龙无罪;阿龙认为名誉权受损反告小莉求偿80万元,法官同样也不准。
判决指出,阿龙和小莉是交友软体认识,两人加了LINE后,小莉说要去百货公司,阿龙表示可以载她去,还帮小莉买了4680元的化妆品,两人随后转往摩铁喝酒、滚床单,事后,小莉竟又向阿龙要求买金戒指,让阿龙觉得被敲诈,于是趁两人开车离开时,故意叫小莉去超商买烟,然后趁机落跑。
小莉事后提告阿龙对她性侵,指控阿龙在摩铁时趁她无力时,趁机性侵,全程她都有表达不愿意、很痛,阿龙则坦承有发生性行为,但没有性侵,自己在百货公司时已帮忙支付化妆品费用,后来竟还要买金戒指,不想当盘子。
对此,法官检视监视器,不论在超商跟汽车旅馆当中,都没有发现小莉神色有异,而且在超商时「已经脱离控制」,可是对店员应对没有特殊反应,还走出去找阿龙,甚至打电话给阿龙呛声「我以为我被放鸽子了」、「放鸽子我会生气」、「我报警了」,因此法官认为有违常理,且根据小莉的精神鉴定报告,发现压力是来自于被「丢包」,而非是遇到痛苦经验陷入强烈惊吓的恐惧情绪,因此判决阿龙无罪。
阿龙无罪后,反告小莉诬告罪,被检察官处分不起诉,阿龙又提起名誉受损的民事官司,求偿80万元,但法官认为,法院判阿龙无罪是因刑事诉讼基于罪疑唯轻原则,是否有强制性交犯行尚有合理怀疑,小莉提出性侵害告诉属宪法保障其诉讼权范围,因此判小莉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