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宜蘭地院替爛醉酒駕法官「緩頰」 法評會僅建議罰款4月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8月19日下班后饮用1杯伏特加,接着竟开车返家,因左转时提前转弯遭巡逻警员拦下,经酒测他的酒测值达1.05毫克,宜兰地检署依公共危险罪起诉。法官评鉴委员会今决议,张轩豪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罚款4月月俸。
法评会表示,张的酒测值虽然很高,涉犯公共危险罪而经司法院停职,但宜兰地院「缓颊」说张平时工作未有因饮酒延宕、迟误所承办业务,加上他坦承违失、深感愧疚与自责及表示深自反省,可预期将来有相当刑事责任,因此建议罚款。
张轩豪2017年1月9日晚间6点多也曾开车遭违规闯红灯的林姓骑士追撞,林和后座的乘客人车倒地,但张却驾车离开,后来才又开车返回现场并坦承为车祸肇事人。台湾高等法院2018年依肇事致人伤害逃逸罪判张4月徒刑,缓刑2年确定。
张轩豪是司法官班第37期结业,1999年到宜兰地院任职,担任民事庭法官,兼办宜兰简易庭。张8月19日晚间8点44分驾车行经宜兰市环市南路与县政二街交岔口,打算左转,但还没开到岔路中心,就抢快转弯占用对向车道,遭宜兰县警宜兰分局进士派出所巡逻警员拦下。
因车内出浓浓酒味,张轩豪的酒测值远远超过0.25毫克标准。张称喝了约150毫升、酒精浓度40%的伏特加,不过未说出是在何时、何地饮酒。宜兰地检署指张身为法官,知法犯法,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对他人及其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16日依刑法第185-3条起诉。
张轩豪辩称,部分媒体一并将他2017年间肇事逃逸事件连带报导,指他品操不良、漠视法纪,但是该肇事逃逸事件经台湾高等法院判决确定,且早已缓刑期满,如仍列入考量,有重复评价之疑,有失公允。他说,自己独饮,未涉入不当场所、会见不当人士,酒测值虽高,但「意识清楚」,没有泥醉、醉醺醺、步行或站立不稳,并指警察「误认」他违规「跨越双黄线行驶」。
法评会认为张轩豪行为不检,有损司法形象,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第5条,情节重大,且他的行为导致公众丧失对法官职位的尊重与信赖,损及机关信誉与司法形象,为维护人民对于司法的信赖,张应付惩戒。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酒驾,酒测值达1.05毫克,遭宜兰地检署依公共危险罪起诉,但宜兰地院「缓颊」说张平时工作未有因饮酒延宕、迟误所承办业务,法官评鉴委员会今建议「罚款4月月俸」。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