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国产疫苗EUA标准宽松 学者:拿67分就不比100分差?

学者质疑国产疫苗EUA标准宽松。(取自刘宏恩脸书)

高端联亚2家国产疫苗相继公布第2期临床期中分析报告,并已向卫福部食药署申请EUA审查。不过卫福部疾管署人体研究伦理审查会委员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刘宏恩在脸书表示,依据台湾食药署标准,一部分国产疫苗受试者样本抗体效价只要达到AZ标准的67%就叫做「不劣于AZ」,标准过于宽松。他并引述台大公卫学者的投书,满分100,得到67分就等于「不比100分差」?

刘宏恩以〈关于国产疫苗EUA︰所谓不劣于AZ标准究竟是如何「不劣」法?〉为题发文表示,关于国产疫苗EUA标准,他看到竟有媒体撰文说「台湾食药署要求抗体效价必须高于AZ的标准」,是明显错误,因为食药署的EUA标准并没有要求国产疫苗要「高于」AZ的抗体效价,只是号称要求国产疫苗「不劣于」AZ的抗体效价即可,两者科学意义和严格程度相差很大。

刘宏恩说,他特别强调「号称」二字,因为食药署甚至接受一部分国产疫苗受试者样本的中和抗体效价,只要达到AZ标准的67%就好。至于为什么只要达到67%就可以叫做「不劣于」,为什么不是77%、87%,其实这根本不是科学上一翻两瞪眼的标准,而是政策裁量和开会时「讨论」出来的结果。另外食药署也仅要求血清反应比例达到AZ标准的50%,刘宏恩质疑,为什么抓50%这个相对宽松的标准,而不是更严格的标准,它真的是纯科学而不容争执的数字吗?

刘宏恩引述台大流行病学与预防医学研究所教授季玮珠及台大名誉教授美国统计学会会士刘仁沛6月中旬在媒体的投书〈紧急授权审查是严谨科学〉,2人在食药署一公告EUA标准之后就已经指出上述问题,但是食药署不解释就是不解释。季、刘指出,食药署订定的「国产新冠疫苗紧急授权审查标准」中的几何效价平均比值,根据「非劣性试验」,订定太过宽松,95%信赖区间下限达0.67(也就是2/3)就可接受,是不是暗示,满分100得到67分就等于「不比100分差」?血清反应比率50%,一半一半不是等于丢铜板吗?而依照「优良临床试验准则」的要求,这么大的变动,是否应该申请变更?

刘宏恩表示,如果67%、50%不是科学上一翻两瞪眼的标准,而是经过政策裁量讨论之后决定采取相对宽松的标准,那就麻烦政府和某些专家不要把它包装成「科学就是科学,不容争执」的外貌,而是应该开诚布公说明裁量背后的理由论证依据。毕竟,「做政策裁量」是要负责任的,不可以躲在「科学就是科学,不容争执」的大帽子底下,去回避应该有的公开说理与政策论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