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下水道爆弊案 14人被訴

竹县府表示,尊重司法,若判决有罪,将追究厂商责任、求偿,并追回款项、列为拒绝往来厂商。工务处说,工程已执行完毕,起诉内容是指临时挡土设施数量及金额遭厂商诈领,非结构物工程;工程安全无疑虑。

检方指出,林贤锽负责办理2014年竹北市污水下水道第二期实施计划,该计划分9个标案,中泱工程及邑菖公司共同得标该案第三、四标设计监造,2017年再分别由东鑫龙、振鑫营造以2亿598万元、3亿3200万元得标,负责第三、四标施工。

检方指出,东鑫龙营造郭姓负责人等7人,明知第三标工程挖掘深度逾1.5公尺,须设置5或6公尺钢轨桩及钢板作为挡土支撑,郭却指示下包商未实际施作挡土设施,仅在少数路段施作就拍照请款,导致县府误认完工,拨款逾4663万元,涉及下水道长度达3万5280公尺。

而振鑫卢姓负责人等10人,则明知第四标工程需设置挡土支撑,但仅完成181.3公尺,其余4万2628.72公尺皆未按规定施工,就拍照请款,县府拨款逾5154万元。

检方也透过照片说明,下水道管沟两侧原应设钢轨桩或钢板等挡土设施,厂商却偷工减料,铺设污水管后就回填沙土。承办的林贤锽明知振鑫、东鑫龙未依契约完工,却未要求厂商限期改善,反而登载不实金额,让厂商获得不法利益涉及图利,且对用路人车有极大威胁。

检方还查出,林贤锽在工程案3年内,妻子帐户多出191万多元不明资金,还在家中搜出大笔现金,总计有561万多元不明来源财产。昨起诉林与卢姓厂商负责人共14人,在押的林贤锽及卢姓负责人续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