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从亚太国家看我国在地化投票顾问机构设置
投票顾问机构很明确系为股东服务(含机构投资人与小股东),但仍会间接对上市(柜)公司的营运决策产生影响,例如:董监选举议案、董事多元化、独董人数/任期或女性董事占比等之国际公司治理趋势,皆会影响投票顾问机构的投票建议,目前国际投票顾问机构耗费许多资源研究ESG,透过投票建议将力促公司更加关注ESG、永续等议题。
投票顾问机构肇始于美国且高度集中,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ISS)市占最高,Glass Lewis次之,然亚洲各主要国家亦逐渐发展在地之投票顾问机构,如印度、澳洲、马来西亚、韩国等,前述在地投票顾问机构成立运作至少十年以上,依成立背景、宗旨及市场需求等考量,在体制设计上呈现不同发展。
印度机构投资人顾问服务公司(Institutional Investor Advisory Services India Limited, IiAS)为当地最大投票顾问机构之一,核心业务为提供投票建议,其他尚包含投票分析、评价及法务咨询、协助议合服务、公司治理评分、ESG咨询等,以智慧报告与投票资料分析平台SMART及ADRIAN,协助投资人跟进其尽职治理活动并产制智能报告,并收录过去印度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进行的所有表决。马来西亚的「少数股东利益监管团体」(The Minority Shareholder Watch Group, MSWG),不定期举办投资人论坛,并搜集其意见,反馈给上市公司,此外并编制投票政策指南与公司治理检查表,透过该检查表中八个面向等一系列问题,帮助股东评估其是否满意公司提供的资讯及股东会运作情形。
澳洲的投票顾问服务百家争鸣,除有国际投票顾问机构ISS Australia、CGI Glass Lewis外;针对退休金,另有澳洲退休金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Council of Superannuation Investors limited,ACSI),此外,亦有股东事务有限公司(Ownership Matters Pty Ltd.,OM),多元发展。韩国最具代表性的投票顾问机构为「韩国公司治理及永续发展中心」(Korea Institut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Sustainability, KCGS)以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机构投资人尽职治理,作为业务发展之重要支柱。
我国对公司治理推动不遗余力,金管会甫于3月28日公布「上市柜公司永续发展行动方案(2023年)」,其中第四面向的推动措施之一,即为研议设立投票顾问机构。鉴于外资持有我国发行公司比例逐渐提高,国际投票顾问机构对我国发行公司之影响力也随之提升,而在地投票顾问机构的设置,可针对国内特殊的股东会实务作出独立的投票建议,协助机构投资人落实股东行动主义,并可将符合国际趋势的投票政策介绍给国内发行公司,达成扩大尽职治理产业链之目标。故此,在地化投票顾问机构设置有其必要性。
本文建议,我国可分阶段循序办理相关投票顾问业务,初期可藉论坛、研讨会、说明会与外界(包括机构投资人、上市柜公司等)沟通,并先行发布投票政策指南及公司治理检查表等,促进股东行动主义,形成市场氛围,待本地专业投票顾问人才养成后可尝试发布投票建议报告,进而最终可与上市公司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