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载童上路满1年 24款组合式车款检验合格

检验合格载童自行车。(潘千诗摄)

去年3月1日修正施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6条,自行车有条件开放附载幼童规定实施已届满一周年,交通部路政司长陈文瑞表示,目前市面上有4型自行车及6型儿童座椅,共24款组合型式依规定经检测合格,呼吁有搭载幼童需求的家长,务必选择合格的自行车及座椅。

交通部表示,依《道交条例》76条规定授权,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22条已明文,年满18岁的驾驶人才可使用合格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搭配合格的儿童座椅附载1名幼童,前座椅可附载1岁以上4岁以下且重量15公斤以下儿童;后座椅可附载1岁以上6岁以下且重量在22公斤以下的儿童,违反规定者,可处新台币300元至600元。

另外,可附载幼童的自行车不同于一般自行车,必须与儿童座椅通过TBIS007的7项严格整合测试,提供儿童更安全的保护,交通部已指定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负责产品合格标章发放事宜,由业者张贴在自行车及儿童座椅明显处,以利消费者清楚辨识;儿童座椅应符合中华民国国家标准CNS15978自行车儿童座椅安全要求规定。

陈文瑞说,自行车加儿童座椅须通过「单车骑乘平衡测试、5度角防倾倒测试、车把手转向测试、煞车测试、6小时滚动耐久测试、停车架疲劳测试和儿童座椅安全测试」等7项整合测试项目;目前自行车、座椅的合格标章各发约1500张。

交通部表示,相关合格自行车及儿童座椅资讯均已公布于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网站。交通部乐见更多自行车业者及儿童座椅提出检测申请,并将持续宣导自行车附载幼童相关规定。

自行车业者指,合格座椅价格在3550元至8200元,合格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价格约在7280元至4万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