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一屋免税问题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回应财政部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12月16日发表「自住房屋遮风避雨 要睡不要税」乙文,引发财政部回应对文中自住一屋免税的建议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指出,财政部回应主要是影响税收及不符租税公平,并说明目前规定已采房屋税轻税政策,不同意自住一屋免税的建议。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指出,司法院大法官83年释字第369号解释,认房屋税条例内容虽并不违宪宪法第19条),但对自住房屋课税土地法与房屋税条例二者互有出入,适用时易滋误解,应由相关主管机关检讨房屋租税之征收政策修正之。然对此议题行政部门直到90年才修正房屋税条例第1条解决法律适用冲突疑义,仅具形式回应大法官解释所提问题,并未严肃就是否应予征免政策作的讨论及决策实质回应大法官解释意旨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指出,欣见财政部对基金会建议的重视,陈冲上文目的,主要是呼吁自住房屋税的征免,建议应考虑宪法第15条「人民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并注意土地法第187条立法目的,以确保民众有遮风避雨的基本人权并避免因长期重税形成变相征收。回归大法官解释的原旨,从征收政策,以学理法理情理讨论此一议题。

台湾已进入老人社会及在疫情影响下,或许是正视自住房屋税免税的时机,不要辜负土地法第187条在1930年即有此悲天悯人的胸怀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指出,期望国家人权委员会也对此涉及居住人权的自住房屋税是否征免,提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