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监管 避免政治力干预
(图/本报系资料照)
融资租赁业近年的快速发展,对台湾经济成长与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不少助力。根据金管会资料,该产业去年的市场规模已突破2000亿新台币,与2015年的1200亿新台币相比成长幅度高达67%。其中中小企业主通过租赁获得的设备融资比例更高达40%,显示租赁业在支持企业资本支出方面扮演关键性角色。
然而,金管会最近应立委要求计划将大型融资租赁公司的个人金融业务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监管的决定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不仅是业者对新法规的执行细节与时间表表达疑虑,部分立委的介入更令人担忧是否存在政治力干预专业金融监管的可能性。尤其是这种干预对于监管专业扭曲的可能后果,是否会造成中小企业主未来融资的困难度以及融资租赁业者在经营管理上面的伤害。
首先,金管会将大型租赁业的个人金融业务纳入《金保法》规范可能带来的效益包括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市场透明度的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以及产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但也可能带来业者经营成本的增加,业务创新的限制,服务价格的提升以及监管范围的难以界定等缺点。
另外,监管过度强调合规可能让业者缩减业务范围,对新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持观望态度,使其业务创新受到限制进而降低市场活力。至于监管成本最终可能转嫁给消费者,租赁服务费率价格提高会影响广大中小企业与个人的使用意愿。当然,政府也可考虑提供相关税务优惠或补助,协助业者分摊初期的合规成本,从而减少对消费者价格的冲击。
目前金管会预计纳入《金保法》的仅针对中租、裕融及和润等3家大型上市租赁公司,对其他6000多家小型业者的监管尚未明确,如此难以界定的监管范围可能导致竞争不平等。因此,政府若因政治力促使监管政策仓促上路,可能损害金融监管机构的专业性与公信力。
固然消费者保护的提升是好事,但若因而导致服务费率上升,消费者实际负担反而增加。若过于考量政治力的监管将导致业者业务的缩减,部分消费者可能面临选择减少的困境。至于业者必须在合规与创新间取得平衡,短期内需调整内部资源与流程来应对监管的要求,即使大型融资租赁公司也将是一大挑战。
金管会应在立法与政策执行过程中广泛征求业者与专家的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同时,政府需维持政策一致性,以稳定市场预期,避免外界质疑干预专业监管的公平性。唯有如此,才能平衡消费者权益保障、业者负担与市场活力,实现产业的健康发展。(作者黄达业为国立台湾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名誉主任、黄泓人为国立中央大学财务金融系教授兼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