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改进作风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作为工作开局起步的重要切入点,专门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聚焦到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这就需要我们以水滴石穿的精神、锲而不舍的韧劲推进作风建设,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做到长期抓、反复抓,实现常态化。
第一,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到群众中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群众意愿改进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广泛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实现干部联系群众的常态化。
第二,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文风会风不正,既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革会议公文制度,首先要切实减少各种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就不要请下级相关领导到主会场;能够“一竿子插到底”的会议,通过视频技术尽可能让需要参加的人参加,避免层层开会传达;中央和地方领导不参加部门会议;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减少参加人员。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同时,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和领导讲话、文章,要面对问题、直奔主题,提倡
短、新、实,反对假、大、空,反对东扯西拉、穿靴戴帽,反对绕弯子、讲一些没有用处的“正确话”。这方面,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
第三,健全严格公开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要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与支出管理,加强“三公”经费审批、指标控制和报销管理,稳步推进“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加强对楼堂馆所建设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严格预算审核、资金使用监督和决算审批,把好楼堂馆所建设的资金关。要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加强“三公”经费和楼堂馆所建设经费使用和支出结构、数额、比例的监管,督促被审计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
第四,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队伍,需要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保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将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提供基本制度和基本遵循。从作风建设的角度看,端正选人用人风气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克服其他不良风气的重要保证。要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惩治跑官要官等现象。同时,对制止跑官要官等不力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从而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要把作风好坏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让作风好的干部受到重视、得到重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第五,改革政绩考核机制。政绩考核是一个指挥棒,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和政绩标准,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行为。现在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政绩观上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以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不注意发展质量,不注重改善民生,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有的从一己私利出发,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追究虚假“
政绩”;有的则不讲政绩,当太平官,不作为;有的则把领导岗位当作谋私的平台,乱作为,等等。改革政绩考核机制,首先要科学确定政绩标准。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其次要严格考核政绩。纠正考核走过场现象,采取各种方式把政绩考准、考实,为正确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提供科学依据。最后要用好政绩考核结果。对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的要表扬、重用,对政绩观不正确、存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肃批评,后果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以儆效尤。
第六,建立健全民评作风机制。民评作风建设活动,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机关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因此,应通过机制建设,促进民评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建立科学管用的作风建设评议评价机制,把改进作风、反对“四风”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与任期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用刚性纪律约束促进作风转变。综合运用个别访谈、组织座谈、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对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养成良好的作风。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制度,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作风改进情况的根本标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当中,形成“党风好不好、廉洁不廉洁,群众来评价”的工作机制。
总之,良好作风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种种问题,往往是积弊和顽疾,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得不紧、不实就等于白抓。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关键是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确保作风建设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一种文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