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文化繁荣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市场,越来越需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打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传统格局,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第一,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完善文化产业结构,应坚持结构优、布局佳、效益好、可持续的要求,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应发挥东中西部地区各自优势,加强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和建设,发展文化产业集群。走集约化发展道路,在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的同时,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打造文化知名品牌,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培育特色文化创业创意园区,打造蕴含中国文化元素的自有品牌,提升文化品牌价值。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在工业产品以及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中融入文化元素、增加文化含量,通过开发产品文化内涵、加强工业设计、提高产品艺术品位等举措,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延伸文化产业链条。
第
二,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通过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直营、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牢牢把握决定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专而精的中小文化企业,实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同时加强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它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是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顺畅运行的基础条件。要重点发展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综合交易平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设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完善文化无形资产评估,健全文化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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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把文化消费作为内生动力,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为此,应积极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服务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提高基层文化消费水平,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相结合,挖掘旅游景点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的文化品位与价值,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文化熏陶的促进作用。
第五,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文化经济政策是文化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文化繁荣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具有重要的扶持、激励和引导、调控作用。要对当前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进行延续和规范,对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政策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探索推动文化经济政策创新,进一步形成文化领域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的机制化。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充分发挥评奖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的示范、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版权保护,鼓励文化原创,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