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思想,不断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监督条例》吸收了这些新理念、新经验,明确党内监督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是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方针。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就首次提出,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是“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他进一步强调,惩前毖后就是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不讲情面地指出来,并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其中不好的因素,以便使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治病救人就是指出错误、批判缺点,是要像医生治病一样,把“病人”治好,以关心挽救同志。党的七大将这一方针写入党章;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当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要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发现“病树”,要及时医治和处理;发现“歪树”,要及时扶正;发现“烂树”,要连根拔掉。只有避免让领导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才能“病树前头万木春”。
加强思想监督,在抓“前”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品行是立身做人之基、为官从政之本。思想上出了问题,行为上就必然失控失范。党员干部的思想品行、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需要日积月累的终生努力。只有切实加强思想监督, 才能抓住监督干部的“根”和“魂”,也才能真正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根子上解决问题。因此,要坚持思想上从严治党,把思想理论武装放在首位,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坚定信念宗旨,启发思想觉悟。习近平总书
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一个政党的衰落,往往从理想信念的丧失或缺失开始。我们党是否坚强有力,既要看全党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更要看每一位党员在理想信念上是否坚定不移。” 所以,党员干部要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让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让行动自觉深化思想自觉,通过强化自我监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监督,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动之舵、紧绷作风之弦。为此,《监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明确了党的领导干部在思想监督方面“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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