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监督条例》也指出:“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既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突出问题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各级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认真研究,做出整改部署,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总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工作,有的放矢、举一反三地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完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聚焦重点、动真碰硬,把整改任务一项一项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做虚功,以整改推动干部作风转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让人民群众看到整改落实工作带来的实质性变化。
第一,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负责担当精神,把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在思想上统一、态度上坚决、落实上主动。要本着对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从严从实、从速从快开展整改。要提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监督中反馈和发现的问题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应付。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责任担当,逐一彻底整改到
位,确保落实不走过场、整改不挂空挡,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
第二,把握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各级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向解决问题要整改成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循党章,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通过不折不扣抓落实、一项不漏抓整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要巩固已有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复反弹;对正在落实的整改任务,要加大整改力度,逐项明确责任、逐项落实措施、逐项跟踪推进,坚决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作出安排部署;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可采取下发督办通知单等方式,责成“回炉”“补课”,限期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改内容。要坚持把抓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净化改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结合起来。要把整改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扎紧加密制度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住一个漏洞,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第三,强化整改工作的时效性。整改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因此整改
工作宜早不宜迟,越早越主动。各级党组织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明确“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主导思想,不断完善整改方案,倒排时间表,确定路线图,增强整改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不仅真改而且快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落实任务。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雷厉风行马上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抓紧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深入改。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提高整改工作的协调性。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整改工作要明晰责任、上下联动,提高工作的协调性。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指导好分管部门、分管单位的整改,确保每项整改工作都有人负责、落实到位,形成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各级整改领导小组要着眼整改任务,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强化整改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推进整改工作。推进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最终落脚点还是改革发展稳定。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抓整改与抓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整改落实为动力,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全力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