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師年資可否累計 憲法法庭激辯
全国代理暨代课教师产业工会和民进党立委范云(右二)昨开记者会,强调应修法让具合格教师证的代理教师享有与编制教师相当的薪资待遇。记者曾吉松/摄影
根据教育部统计,全台现有的代理教师约逾三万人,不少代理老师往往在学年间,轮流到各县市学校应征任职,但执教年资可否累计叙薪,各县市规定不一。曾任华侨高中、石碇高中等校代理教师的张凯翔为此声请释宪,质疑相关规定违反平等权、法律明确性。宪法法庭昨开庭,张认为代理教师叙薪标准应统一。审判长许宗力宣示三个月内宣判,必要时得延长二个月。
代理教师是否能照年资叙薪,目前仅台北市、金门县叙教师证者采计,桃园市、台中市仅高中具教师证者采计,新北市等十七县市都不采计。
张凯翔二○一七年时,获中和高中聘为代理教师,中和高中不采计先前他任教二年的年资,依硕士学历叙定薪级,对张而言,前服务年资采计与未采计的月薪差距约六千元。张为此申诉、行政诉讼,都遭驳回。
张凯翔认为,教师待遇条例的规定有重大瑕疵,违反宪法所保障的人民工作权,而代理教师待遇以命令规范,也违反公共利益及法律保留原则。另主张代理教师的待遇不属于给付行政措施,无法以不同地区的财政有不同标准,差别待遇抵触宪法第七条平等原则。
全国代理暨代课教师产业工会和立委范云也在会后召开记者会强调,受过完整教师、具有教师证者就应得到适当待遇,现行代理教师年资叙薪一国多制,应修法让具有合格教师证的代理教师享有与编制教师相当的薪资待遇,以符合宪法平等原则。
关系机关代表、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长彭富源表示,希望全国四千个高中以下的学校都享受稳定的师资,但近年来因少子化,如果都是正式教师,处理难度较高;另有些课程因应新时代要求,师资较多元、弹性,因此国、高中各保留百分之八、十五的代理教师以解决课程需要。
新北市政府则表示,适度的差别待遇也是鼓励代理教师精进,希望他们能考取专任教师。代理教师职前年资提叙采计事项,属地方政府兴办教育、财政与管理的技术层面规范,未违反再授权禁止原则,应尊重地方政府的教育自治权限。
教育部表示,代理教师叙薪相关事项已进入宪法法庭审理程序,将依判决结果研处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