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劳解冻 已获招募许可函的雇主不必换发文件

劳委会9日下午正式公告菲劳解冻。(图/记者林洁玲摄)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针对我国对菲律宾制裁取消后,劳委会9日下午正式公告,即日起重新开放引进菲籍劳工,若在5月15日~8月8日内已取得招募许可函的雇主,若文件有「不得持本函自菲律宾引进劳工」字样等文件,亦可持以申请引进菲籍劳工,不受加注文字影响,也不必再申请换发

劳委会表示,自本年5月15日起对于雇主送件引进菲籍劳工之初次招募许可、重新招募许可、入国引进许可及递补许可引进等4类案件,予以管制申请,同时据统计,于管制期间申请引进菲劳案件约690件,申请人数计3,494人。

解除冻结菲籍劳工申请案后,雇主即可依规定招募所需之菲籍劳工,至于管制期间,雇主已取得劳委会所核发之初次招募许可函、重新招募许可函、入国引进许可函及递补许可函,并加注有「不得持本函自菲律宾引进劳工」字样等文件,亦得持以申请引进菲籍劳工,不受加注文字影响,亦不必再申请换发。

目前在台菲劳主要有8万多人,其中产业部分占6万,社服部分占2万。以产业来说,科技产业以5大类为主,占菲劳人数的75%。其中电子零组件最多,达2万7千人、电子产品光学制品6,600人、金属制品业有6,500人、机械制品有4,388人、纺织3,5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