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案逆转有罪 马爆气!检:哀矜勿喜,客观公正

马英九遭判有罪后,爆气回呛高院判决。(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总统马英九遭台北地检署依泄密等罪起诉,一审无罪后,二审高等法院15日逆转改认定马英九有罪,判刑4月。二审逆转主因系不采一审无罪之「院际调解权」论调。对此,马英九爆气公开痛批高院,强调一定上诉;至于北检则表示「哀矜勿喜」,澄清媒体渲染的报导,并强调司法独立公正

本案缘于马英九在2013年8月底接受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密报有关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关说法务部长曾勇夫,让柯的全民电通案无罪确定。马英九之后透过秘书拨打电话给黄世铭,要求黄对前行政长江宜桦、前总统府秘书长罗智强再度报告。黄世铭最后遭判刑1年3个月定谳,而黄世铭被判刑定谳后,台北地检署认为,马英九当时要求黄世铭向江罗2人报告的行为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间对马英九提起公诉。

一审台北地院女法官唐玥,认定马英九行使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因此以宪法的「院际调解权」阻却违法,判决马英九无罪。一审判决出炉后,引发哗然,检方不服,上诉二审。

高等法院二审于15日宣判,在主客观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部分,与一审相同,都认定马英九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二审合议庭不采用「院际调解权」阻却违法,认为马英九未践行「院际调解权」中「召集相关院调解之事实」,不应引用本条阻却违法,故撤销无罪判决,改认定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

二审还痛批马英九,身为国家元首,深谙法律专业与行政程序,但却未能恪遵法纪轻率予以泄密,「显然不足为表率」,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高院发言人吴维雅说明此次判决,认为马英九不足为表率。(图/记者黄克翔摄)

二审判决出炉后,马英九随即在公开场合,爆气回应高院判决,认为「这样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觉才叫不足表率」,并强调此案是宪法诉讼攸关总统职权厘清,他一定会上诉。另外媒体也报导,宣判当时北检检察长室传出3秒钟的欢呼声,声音大到附近走廊都听见。北检则在晚间发布声明,表明秉持哀矜勿喜之心尊重高院判决,并澄清未有欢呼声之事;另外也对于媒体未经查证刻意渲染事实的报导,感到遗憾。最后北检还说,办案均秉持客观中立,强调司法独立公正的立场

马英九泄密案二审逆转有罪,依大法官解释752号意旨,本案仍可上诉第三审,尚未定谳。而马英九除本案外,目前北检手中还有他涉犯的三中案,预计近日内就会提起公诉。另外北检还有大巨蛋案、国发土地案、富邦并北银案等多起马英九涉入的案件,如火如荼侦办中。

▼马英九泄密案一二审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