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汽油烧夫伤子 女杀人未遂公共危险起诉

林妻购买的汽油瓶。(资料照片

发生于去年10月19日住在台北市光复南路的林姓女子,与丈夫吵架后泼汽油焚夫,连儿子遭烧伤,台北地检署侦查后,8日依家暴杀人未遂、公共危险罪起诉林女,至于林女之夫控告她杀儿部分,则因罪嫌不足获不起诉。

去年10月19日下午北市光复南路某大楼2楼发生火警,警消获报后紧急到场扑灭火势,将住家内一对夫妻和8个月大的婴儿分别送医。检警深入追查,发现纵火的林女婚后与丈夫两人不时发生摩擦,19日当天两人又发生口角林女先骑车到住家附近加油站,买了百余元的汽油装入宝特瓶返家后,直接朝躺在床上休息的丈夫身上泼洒汽油,并用打火机当场点燃。

不过,林女纵火后,自己左手臂也受一度烧烫伤,随即下楼到隔壁一间文具店求救,高喊楼上发生火灾、有男婴还在屋内;文具店中恰有一对夫妻正在店中消费听闻后马上跟着林女到二楼家中抢救男婴。

检调侦查中,林女表示后悔并辩称没想杀死丈夫,夫妻俩正在谈离婚,常有口角,丈夫常施暴林夫则在妻子被依杀人未遂移送后,提告妻子当天的行为恐导致浓烟呛死儿子。

检方厘清儿子部分,传唤当天诊疗的医师作证,小孩左手臂关节前有1乘1公分伤口,但血液一氧化碳浓度正常,另用压舌板查看喉咙无碍,手臂伤口也不足以造成其生命危险。

检方认为,林女丈夫因纵火被烧伤且医院一度发病危通知,出院坐轮椅,且丈夫后方墙壁也被波及,依家暴杀人未遂、公共危险罪起诉林女。至于儿子的部分则认定林女没有杀害儿子的犯意,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