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仲「这一招」脱手凶宅赚280万!买家得知真相…钓出超扯内幕
▲前房仲伪造买卖契约,向银行贷得高额款项,还隐匿凶宅资讯卖房。(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曾任职房仲的陈姓女子2018年间以160万元买下嘉义县太保市一间「凶宅」,事后,她伪造买卖契约「更改房价为250万元,隐瞒凶宅资讯」,向银行贷得178万元,再隐匿「凶宅」资讯,以280万元脱手,卖给一名李姓买家。直到李男发现遭骗、报警,整起事件才曝光。日前法院依伪造文书罪,判陈女1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女向王姓屋主购屋时,被告知屋内曾有人自杀身亡,然而,陈女明知该房屋为「凶宅」,却为了向银行贷得较多的款项,与想顺利赚取佣金的曾姓不动产负责人协议,将原房价160万元,更改为250 万元,使银行陷入错误,放款178万元给陈女。
然而,陈女得手贷款金额后,为赚取房屋买卖价差,在买卖网站上隐匿凶宅资讯,向李姓买家佯称,该屋原价为250万元,加上仲介费、土地增值税等,出售总价为280万元。李男2018年9月6日交屋,直到今年1月15日经邻居告知,才知道该屋为凶宅,气得报警处理。
陈女辩称,她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该屋为凶宅,自己也是受骗者,虽然她有在不动产买卖契约书上签约,签完后就等王男、曾男过户,强调契约整份都是空白的,「我如果一开始知道是凶宅,我会心虚,不会以这个价格卖他(李男)」。陈女辩护律师则称,陈女签约、过户时皆不知情,因此陈女无主观上诈欺李男意图。
▲陈女辩称,自己完全不知情。(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曾男经法院传唤到庭时称,王男一开始就表明该屋为凶宅,陈女知悉后仍于文件上签名,另外陈女为提高贷款金额,且不愿拿出订金,在送去银行的契约书上未提及「有发生非自然死亡」等字句。王男直言,「陈女以前也做过仲介,有可能什么都不看就签名吗?」
对此,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后,确认陈女犯行,认为陈女曾担任过仲介,明知我国民情对凶宅相当忌讳,却不思正道管道取财,持伪造契约获得高额贷款,隐匿房屋资讯转卖。嘉义地院审酌陈女状况后,依伪造私文书罪,将陈女判刑1年10月,并没收犯罪所得28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