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涩谷事件的契机──民主转型关键时刻之3(曾建元)
1951年08月26日台大农经系时期的李登辉。(中时报系档案照片)
1946年5月4日,是台湾光复后的第一个五四纪念日,由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发起,在台北市和全省各地举行庆祝五四运动大游行,嫁接起五四运动的香火。
台北市的游行,便是以台湾省立台北商业学校、台湾省立台北工业学校、延平学院、台湾省立成功中学、台湾商工学校等5校学生自治会组织起来的,至于国立台湾大学、台湾省立法商学院、台湾省立师范学院等几所大学,则尚未有学生自治会的成立,因此缺乏校园学生动员的机制而未有集体性的参与。
但在此之后,大学校园便蠢蠢欲动,7月日本东京爆发日本警察与台湾人集体冲突的涩谷事件,成了一个契机,省立法商公共行政专修科学生陈炳基为该班学生代表,其为人古道热肠,又有领导能力,乃发动各班学生代表联合以法商学生自治会名义发表〈告全省同胞书〉,抗议涩谷事件,进而又于8月在校内组织反对训导处制度斗争,迫使校方取消学生每天都得签到、上课要点名的规定,更组织学生在课堂上批判教务主任周一凯攻击反政府运动的保守反动言论获得胜利,终而为各班学生代表共同推举为学生自治会主席。
12月美国军事国际法庭作成判决,台湾民间认为于日本警察有所偏袒,陈炳基乃领导法商学生自治会组织《反对涩谷事件判决不公》大会和示威游行,而在中山堂举行的抗议大会会场上,陈炳基慷慨陈词,被《自由报》误以为是台湾学生自治会代表。
1947年1月,省立法商并入台大法学院,台大各学院学生酝酿以理、工、农、医、文、法6个学院学生自治会为基础成立学生自治会联合会,因为学生自治会均尚未成立,所以二二八事变爆发后,参与台湾省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忠义服务队工作的台北市高级中学以上各校学生自治会,没有台大和师院。
经历二二八事件后,1947年下半年到1948年上半年,台大各学院学生自治会次第组成,各院学生自治会常务理事和干部都由学院学生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农学院学生自治会理事长即为农业经济学系学生李登辉。
师院学生自治会之成立则早于台大,系1947年秋天,在全国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学生运动的影响下和学生的强烈要求下成立,由各班级推派代表,选出理事和监事,在分别由理事中互选出常务理事,监事中产生常务监事。首任常务理事为教育学系学生陈玉成,成功率领师院学生自治会向台湾省政府争取公费待遇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
1947年12月6日,教育部为因应终止训政实施宪政的需要,对《学生自治会规则》进行修正,删除原第7条职员履历表是否为国民党员或三青团员的注记一款;废除间接选举制改直接选举制,俾学生意见得普遍表达更臻民主;增加理事名额,扩大参与;选贤任能,规定操行学业成绩和强调领导能力。
1948年1月国民政府颁布《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根据《大学法》和新修正《学生自治会规则》,台大、师院等校则重新正式设立学生自治会,师院学生自治会于1948年春天改选,改由全体学生直接选举产生主席,选举采竞选内阁制,主席候选人须与其影子自治会内阁共同竞选,竞选活动则包括贴壁报、散发传单和开政见发表与辩论会等,选举气氛十分热烈动人。
首届直选学生自治会主席为教育学系学生郑鸿溪。台大也在4月陆续完成各学院首届直选学生自治会的选举,选举亦采竞选内阁制,由各组常务理事候选人率领其影子自治会内阁包括总务、学艺、康乐、服务四股干部参选,需发表政见,而由全院学生直接投票自由选出常务理事及其团队,其中以法学院于一月最早成立学生自治会,常务理事为政治学系学生辜宽敏,工作包括编辑《台大学生新闻》、迎新送旧、放映电影、举行远足会等。
工学院学生自治会于13日成立,常务理事为化学工程学系简义村,24日更有学生代表大会的成立,林云龙为主席,工学院学生自治会出版有机关报《工程新闻》;文学院学生自治会于15日成立,外国语文学系王耀华为常务理事;理学院学生自治会于19日成立,选出物理学系黄金扬为常务理事;农学院学生自治会则选出农业经济学系陈实为常务理事。
至于医学院学生自治会则成立更早,第一届常务理事为医学系刘沼光、第二届为医学系林恩魁,第三届医学系叶盛吉在1947年12月选出。
之后,在法学院学生自治会的发起下,由各学院的学生自治会主席和代表1人共同组成联合 自治会,并推选辜宽敏、陈实为正、副主席。5月,由各学院学生自治会常务理事和学生代表共12人组成的各学院学生自治会联合会(筹备处),在法学院常务理事辜宽敏的游说下成立,互选出辜宽敏为首任主席,陈实为副主席。师院直选学自会和台大自联会成立后,皆在当年5月4日分别举办了纪念五四晚会。
(作者为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法学博士、国立中央大学客家语文暨社会科学学系兼任副教授)
【未完待续,曾建元专栏每周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