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界记者组织错了
(图/中天新闻提供)
中天新闻台换照案被NCC驳回后,反对该决策者有之,赞成者亦有之,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可以理性讨论的议题,只要讲得出道理,自当尊重。遗憾的是,若干论述已偏离事实,有厘清的必要。而最常见的谬误便是卫星电视台是公共财、稀有资源。
例如前行政院发言人指新闻频谱是全民公共财,故换照与新闻自由无关;自称旅美教授者也说广播频道是公共财,其分配与使用必须符合公共利益,所以中天撤照是国安问题,无关言论自由。甚至某公视董事也说中天留下的52频道是一个珍贵的公共资源,任何只要能够制播高度公共性的电视新闻台都值得去竞争。
事实上,现在的卫星电视和有线电视频道,其「上天下地」(即节目讯号收发与同轴缆线铺设)的相关成本均由业者负担,并未使用一般无线电视台的电波频谱,而收视户还得每月付费订阅,怎会是公共财(public goods)?依照经济学教科书的分类,这叫集团财货(club goods,或译为俱乐部财),只是具有公共性而已。
至于频道位置则是人为的画分,是有线电视系统业者针对频道上架,在考量钱脉、人脉与政治妥协下的商业谈判结果,与公共财亦无涉。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在决定何台上频或移频后,再向NCC核备,如此而已。所以绝非NCC说了算,因此NCC主委公然帮公广集团「拉票」,希望由其进驻52频道之举,就让人困惑了。
这样的错误,即便笔者素来敬仰,常引用其「新闻自由指数」为课堂教材的「无国界记者组织」也无法避免。该组织针对中天案发出的声明稿提及「由于卫星广播频谱是有限资源,当政府发放频谱执照时,会提出相关附带要求…」,首先,在数位化之后,所谓广播频谱是稀有资源之说已渐难成立。先不说有线电视动辄数百个频道,订户早就各取所需。卫星电视方面,除少数境外频道仍以通讯卫星来中继讯号外,多数的本土频道其实已改用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光纤等专线来后送讯号给系统业者,根本与频谱无关,也没有稀缺性,只是还挂上卫星电视台之名而已。此外,中天新闻台先前从NCC取得的叫卫星电视执照,并无频谱执照一词,亦有正名之必要。
就台湾当前的传播产业发展来看,通常是民众需求走在业者行动之前,业者行动走在政府规管之前,而政府规管又走在法条制定之前。进入数位时代之后,过往的类比时代思维已不适合,例如「公共利益」、「社会公器」、「党政军退出媒体」这些学说都有重新检视的必要。毕竟不同的思维就会带来不同的结果,这值得产官学民共同来思考。
(作者为文化大学新媒体与传播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