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容移革新 代金捐地并行
新北市城乡局推出容积移转4大革新,希望能加速新北公共建设发展与都市更新速度。(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城乡局1日推出容积移转4大革新,过去被动由建商购买公保地捐给市府换取容移,常发生用地不符需求,本次修正为捐地、代金双轨制,市府可直接利用建商折缴的代金,开发民众最迫切需求的道路与公园,加速城市发展。
城乡局指出,4大革新包括容移申请案件收取审查规费、友善市场建筑及防灾都更、容移环境容受力全面控管与容移代金制。
容移申请案收审查规费
城乡局长黄国峰指出,新北市都市环境差异大,又因发展早,有许多地区面临建筑老旧与安全疑虑,透过新制,配合新北市多元都更政策,建构多元容移机制、加速改善老旧环境、打造安全舒适都市环境,并提供市民安居乐业生活。
开发管理科长张记恩指出,过去建商想取得容积移转,多由建商购买取得公共设施保留用地后捐给市府,但买来的公保地可能不是目前最迫切需要的道路或公园用地。
张记恩说,这次加入代金双轨进行,改由政府主动利用这些建商缴交代金,开辟民众最迫切需求的瓶颈道路与公园,加速建设公共设施。
张记恩指出,市府也将在近期成立委员会,针对建商基地规模、临路距离等评点审查,如邻近公园、捷运等车站可拿越高分,一般地区容移上限给予30%,重画地区最高可达40%。
市场可以接受容积移入
过去市场用地因属公共设施,法令规定不能作为容积移入接受基地,新北约160处市场用地有3成因奖励民间投资,除市场外还有住宅,导致老旧市场更新困难,这次放宽与简易都更、危老建筑等地区适用相关规定,盼提高市场及危老建筑更新速度。
另这次修正也将古迹容移、考古遗址容移、河川容移等各种样态纳入新北市既有容移评定机制,配合基地条件,提出需改善环境措施,全面保障容移后环境品质;市府也1日起实施「新北市容积移转申请案件审查及勘查收费标准」贯彻使用者付费理念,收取审查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