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见/医疗纠纷多 全台每天至少一名医师被告

图、文/远见杂志提供

全台每天至少一名医师被告一审定罪率24.5%。愈辛苦的科别,被告的风险愈高,而这也是医院「四大皆空」、内、外、妇、儿科找不到医生的主因

近年来,医师被病患告上法院的事件频传,让昔日受人尊敬的医师,成为惊弓之鸟。「树上有十只小鸟,开枪打下一只小鸟,还剩下几只?答案是,零只,」台湾医社社长郭正典比喻,树上小鸟的处境,就是现在医师的写照,打下一只,其他也跟着跑了。

无奈,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没有好转迹象。「台大名医开错刀;好冤,铁面法官没了胆,」6月7日,《苹果日报》头版头条新闻,再次加深医师、病患的对立。曾经审理过力弊案、北投缆车弊案,台北地院审判长李英豪素有铁面法官称呼,一身是胆。因台大医院外科主治医师瑞恒动刀切除胆囊,成为没「胆」之人。

胡瑞恒被法官控告 引发医界强烈反弹

从1998年起,李英豪每年前往台大健康检查超音波均发现胆囊内壁长有突出物,疑为息肉。2009年,他听从医师建议,动了手术。术后,病理检查发现,确为慢性胆囊炎,且有细砂型胆囊结石,确实有切除必要。但李英豪不满地说,他的胆囊并没息肉,有必要切除吗?而且,胡瑞恒问诊不到两分钟就决定开刀,也没再做核磁共振、或电脑断层扫描,属于重大医疗疏失。

新闻见报后,医界反弹声音强烈。「这样也被告,难怪台湾医疗继续失血崩坏中,」医劳盟法律顾问、高市联合医院泌尿科医师蔡秀男撰文分析,胆囊内壁有突出物,不论其成分为何,皆称为胆囊息肉,医疗鉴定也证实诊断无瑕疵。医劳盟因此在脸书发起「抗议李英豪法官以刑逼民900万案」活动。

短短十天,已有1万6000多位医事人员连署挺胡瑞恒。「胡(瑞恒)医师是个愿为病人付出很多很多很多的好医师,社会或司法不该这么残忍对待这样的医师……,」一位曾跟着胡瑞恒实习过的医师在脸书上留言。

胡瑞恒并非特例。去年10月,台大医学院骨科教授、骨科主治医师林晋,也曾被医疗纠纷所苦,直到接获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才松一口气。

全台医疗纠纷愈形严重 「医师在法院上班,律师到医院上班」

全台医疗纠纷案件,已到十分严重地步。卫生署医事审议委员会医事鉴定小组统计,国内医疗纠纷鉴定件数,从1995年的197件,增至2010年的485件,增加1.46倍(页188表),甚至2009年更高达546件。换言之,全台每天至少一名医师被告。

「如果加上私下和解,实际发生的医纠件数,远远大于鉴定件数,」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研究发展组研究员张雅婷分析。「医师在法院上班,而律师在医院上班,」一位前台大医院主治医师无奈地说,在医学中心都要处理许多急症、重症、难症病人。愈辛苦的科别,被告风险也愈高。

例如,「四大皆空」的科别,医纠比重正好名列前四。累计1987年至2010年,外科占所有被告比率达34.22%,第一高,其次为内科27.80%、妇产科14.94%、小儿科8.29%。「钱少、事多、离『监(狱)』近,」已是多数医师心声,尤其外科、内科、妇科、儿科四大科,被告最多,离「监」也最近。

「以刑逼民」的诉讼现状,更让医师苦不堪言。 卫生署统计,医纠鉴定案件约有八成是刑事案,使得医师不只可能赔钱,更有可能被关进监狱。

外科最常被告,其次为内、妇产、儿科

台湾医师被起诉后,一审定罪率24.5%。阳明大学公共卫生研究所硕士生刘邦扬,在副教授杨秀仪指导下,完成的「台湾地方法院刑事医疗纠纷判决之实证研究」,从2000年元旦至2008年6月底,全台共有312位医师被告刑事案件,80名被判有罪,定罪率25.6%,其中外科比率26%最高、内科21%其次、妇产科16%第三;这份研究继续追踪至2010年6月底,一审定罪率仍有24.5%。

许多医界人士因此主张,应该将刑法上规定,业务「过失」致死,或致重伤害,修正为业务「重大过失」。 换言之,医界的主张是,除了「故意行为」外,当医师医疗行为确为「重大过失」,才应以刑法起诉、审判。 但问题是,台湾刑法没有任何一个行业的业务过失,采取重大过失认定,「为何唯独医师适用?」一位法界人士点出。 在目前没有共识下,医师承受压力重大。「即使最终被判无罪,或缓刑,但审判过程中,已严重打击医师,」中华民国区域医院协会理事长、国民党不分区立委苏清泉观察。

例如1998年3月7日,台北荣总住院医师赖怡仁因此自杀。1995年10月,北荣因为注射筒消毒不完全,使得六名病患感染疟疾,其中四人死亡,四位相关医师被检察官以业务过失致死起诉。「这才是今日四大皆空,甚至加上急诊,五大皆空的真正原因,」亚洲大学荣誉教授吴凯勋分析,医疗纠纷已是医师心中不可承受之痛。

「四大皆空」主因:医疗疏失以刑事论处天价赔偿金

今年4、5月,医劳盟针曾针对全台360位医师,询问造成国内五大皆空的原因为何?结果显示,医疗疏失以刑事论处,与法院判决天价金额赔偿金,共263 票,占比86%,是最主要原因。「士可杀,不可辱,」医劳盟成员,小儿科医师林秉鸿悲愤地说:「当我们尽心尽力为医疗付出,病患家属却指责我们杀人;我们可以道歉,但我们没有杀人。」医疗纠纷案件频仍,「最大的问题其实出在病患、医师认知明显差距,产生误解,」钻研医疗法多年,消基会义务律师黄钰?观察。

医病关系进行时的「告知后同意(informed consent)」就是一例。「事前1盎司告知,胜过在法院1磅的解释,」医改会张雅婷分析,只要医师愿意多花时间说明,就能减少许多纠纷。误解,也常发生在医师治疗行为后。对病患而言,总是希望看了医师,病痛就能治愈;一旦结果不如预期,便往前推论,医师是否做错处置?被割除胆囊的法官李英豪,就是从结果论,反推胡瑞恒处置失当的例子。

从李英豪角度思考,他就算罹患慢性胆囊炎,为何一定得要切除?没有别的治疗方法吗?但从医师角度看,李英豪多年超音波检查,显示息肉已1公分;即使做了核磁共振、或电脑断层扫描,也无法判断息肉是否为良性。当下,权衡利弊,做出割除决定。苏清泉补充,慢性胆囊炎、胆结石如果没有摘除,很有可能病变为胆囊癌。 例如已故金钟奖主持人、德霖技术学院校长赵宁,就是在健康检查时,发现体内疑似胆结石,手术切除后,被诊断为胆囊癌,不到一年就病逝了。

建立风险管理补偿机制,化解医病对立

病患、医师对簿公堂,不论最后审判谁赢谁输,双方没有赢家。对家属而言,因为悲剧早已发生,即使官司胜诉,也唤不回病患生命。对医师而言,为求自保,势必采取防卫性医疗。例如,做了很多不必要的检查、开立不必要的药品、找更多医师会诊、或者不断转诊。一旦被告,可以借此证明自己有多谨慎。

美国,正是因为医疗纠纷频传,使得防卫性医疗过多,医疗支出占GDP17.6%,远远高于OECD国家的医疗支出占比9%。 更严重的是,当医院为求自保,建起铜墙铁壁,「不碰病情复杂的病人,病患处境堪虞,」医改会研究发展组研究员邱宜君忧心地说。

现在,为求减少医疗纠纷,应该从诉讼外的解决机制开始做起。「先由公正客观的第三人介入调查,不偏坦病患或医师,」黄钰?建议。 以美国为例,设有风险管理人制度,一旦病患觉得医疗疏失,这位风险管理人必须立刻保全证据,让病患有信任感,之后再来追究真正原因为何。

德国的健康保险人(类似台湾健保局)也有一个机制,当病患申诉,他们有权调查事实,可以先去调阅病历,向病患做第一步的解释。 同时,病患补偿机制也要建立。目前,继药害基金之后,卫生署也仿效北欧,推动妇产科救济金额200万的不责难补偿制度。

卫生署长邱文达说明,从今年至2014年,无论医疗有无过失,只要生育过程发生纠纷,将给付最高200万元,鼓励医院与病患和解。「但这个金额实在太少,」黄钰?建议,不责难制度的赔偿金额应该赔大的,而不是赔小的,医师真正在意的也是大额赔款,而现在制度刚好相反。 医疗纠纷问题,千丝万缕,改革之路仍漫长。如何让医师不再成为树上的惊弓之鸟,也让病患得到该有的照顾,仍需各界努力。【本文摘自远见杂志7月号;更多文章请上远见杂志网:www.gvm.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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