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芬/谢志宏案 多么痛的领悟

台南归仁双尸命案缠讼20年,谢志宏(右二)在台南高分检与律师团争取下获得平反。(图/记者林悦翻摄)

2020年5月15日,台南高分院宣判谢志宏无罪(编按:归仁双尸命案),终于让这位无辜者摆脱掉纠缠多年的死刑误判。这些年成功平反的死刑冤案一件又一件,包括江国庆、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徐自强、郑性泽,谢志宏是这一串名字里最新的一个。司法系统能够纠正自己的错误,当然值得肯定,但是累积了这些平反成功案例以后,值得思索的是:司法体系因此有了什么领悟、做了什么改变,以避免制造新的冤案?

不多。这些案例显示,司法体系最大的问题就是:只有当某案因缘际会地受到大众瞩目,法院才使出无罪推定、严谨的证据法则与正当法律程序来处理;但是,这些案例中造成错误的因素,在其他案件里依然继续存在,因此冤狱继续产生。

例如最简单的,刑求所得的自白。在江国庆案,我们知道了军方布置灵堂装神弄鬼把江国庆吓破胆,又逼他看被害人的解剖录影带,于是他承认犯案。2010年,监察院调查报告完整揭露了江国庆被刑求的过程,媒体也大幅报导;那么此后法院应该懂得严格检视自白的任意性了吧?

并没有。5月15日平反的谢志宏,也是受到警察威逼利诱而胡乱承认,不仅承认犯下杀人重罪,还承认曾经在一处民宅沙发强奸被害人。事后调查,那个民宅客厅根本没有沙发,强奸、杀人也都是「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

当谢志宏的律师要求勘验警询录音带,以证明那不是自愿的陈述,警局两手一摊,说没有录音。如果法院记取江国庆案的教训,此时应当脑中警铃大作,因而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求检察官进一步证明警询笔录的任意性。但是并没有。

2011年的更七审判决,不但照样采用这份可疑的自白作为定罪证据,还替警察打包票:「虽上开警询笔录制作程式稍有瑕疵,惟审酌国家侦审机关就本件二位被害人遭杀害案件之侦办过程,虽违背法定程式未全程录音,然并无不法之目的,其违法情节并非重大,亦未因此而直接侵害被告谢志宏之权益,对于谢志宏在诉讼上防御亦未至不利益程度。」这也是谢志宏案的最后事实审。四个多月以后,最高法院认可了更七审的判决,也重复肯定检警「无不法之目的」、这么一点小疏失并没有影响到谢志宏的利益。谢志宏都被判死刑了,还没有影响到他的利益?如此睁眼说瞎话,极矣!

江国庆受冤而死,平反时已无法弥补,这是多么痛的领悟!更糟的是,痛了,却根本没有领悟,还是在同一个地方滑倒。这就好像航空公司查出操作程序中,有一个环节导致一架飞机坠毁。在不幸的空难发生以后,却不去改正操作程序,其他飞行员还是重复着那个危险环节,一次又一次地在天空中测试着自己与旅客的运气

台南高分院宣判谢志宏无罪,并且终于,终于,拿出正确的态度说谢志宏的警询笔录是不具证据能力的:「职司应录音或录影与保管该些资料之警察机关,竟无法提供……对其诉讼防御之侵害程度甚钜,纵其当时为警侦查者为杀人重罪,此等不利益仍不应由被告负担。」这是法理的应然,却要等到谢志宏案广受关注以后,才得落实成为判决的实然。

谢志宏曾经承受的痛苦,有些人此刻还在承受。王信福和谢志宏一样,被同案被告指控涉案;但是王信福案完全没有科学证据,全靠证词拼凑。当王信福接受审判的时候,几乎所有警询时对他不利的证人都翻供,他们都对法官说,是因为警察很凶、动手刑求、或者威胁利诱,才依照警察的要求做笔录。既然如此,警询笔录的现场录音录影,可能是关键。王信福的案卷里确实注明有「九卷录音带」,但荒唐的是,王信福的律师多次声请阅卷都阅不到,似乎没有人知道这些录音带的下落。

我希望负责保管证物司法机关能把录音带找出来,让我们一起弄清楚事情真相,直球对决。如果最终发现录音带已经遗失,司法机关必须负起责任,也必须承认这一疏失对王信福的诉讼权益有巨大的侵害,由国家承担不利益。

我们能不能够期待,从谢志宏判无罪的2020年起,所有法院、所有法官彻底、全面地认识到,以后如果警询拿不出录音录影来证明其任意性,就应该引用台南高分院这份判决,说出「此等不利益不应由被告负担」?许多无辜者冤枉入狱、长期关押的痛,能不能终于,终于换来司法的领悟?(本文经作者同意,转载自《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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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娟芬,参与社会运动多年,关心性别、司法、人权等议题,着有《姊妹戏墙》、《爱的自由式》、《无彩青春》、《走进泥巴国》、《杀戮的艰难》、《十三姨KTV杀人事件》等书。德国汉堡大学犯罪学博士。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