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滿水位 「不動產放款天條」該排除哪類放款?央行提這些意見

银行房贷满水位,有不动产放款「天条」之称的银行法72-2条三成上限,是否有必要进一步放宽?金管会4日找来国银总经理开会,央行则由业务局副局长列席。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银行房贷满水位,有不动产放款「天条」之称的银行法72-2条三成上限,是否有必要进一步放宽?金管会4日找来国银总经理开会,央行则由业务局副局长列席;据悉,对于银行法72-2条是否排除国银海外分行的不动产放款,央行持中立态度,仅强调若要排除,「分子、分母得一并处理」。

房贷借不到酿成民怨,立委郭国文建议,银行法72-2条可排除国银海外分行承作的不动产放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不会影响台湾不动产市场,第二则是因市场不同、风险也不同,所以排除的冲击与影响会较低。

对此,央行官员态度中立,仅强调若要采取此做法,逻辑上而言「分子、分母都要一并排除」,因银行法72-2条规定的三成上限,分母是「国内分行的新台币存款加海外分行的存款」,分子则是「国内与海外的住宅与企业建筑放款」,若要排除分子里的海外建筑贷款,那么分母里的海外分行存款也得一并扣除。

央行官员表示,政府鼓励危老都更,因此建商在购地兴建阶段,均有相关政策奖励,央行的选择性信用管制也排除危老都更。不过当建商走危老、都更后兴建而成的成屋,是否可排除在银行法72-2条的限制之外,央行态度保留,同样都是房屋贷款,若要因兴建者或地域别的不同而排除适用,「很容易产生问题」。

以央行祭出的房市信用管制措施而言,目前确实也有一些可排除、不受限制的项目;例如,金融机构承作的不动产抵押贷款,若属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或其他配合政府相关政策的重建案件,可不受信用管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