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不動產傳承的稅事眉角

这几年来房价节节攀升,买房这件事逐渐成为许多年轻人遥不可及的梦想,政府也陆续推出一些政策来维护居住正义,包括从2021年开始实施的房地合一2.0,以及2023年立法院祭出的《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也被外界认为是打击房价的一记重拳,特别是限制私法人购屋的部分,是主要对不动产传承造成一大冲击的变革。

在一般不动产传承上,最常见的三种方式是「生前赠与」、「死后继承」,以及「有价买卖」,使用不同方式带来的税负效果及后续的影响都会有差异。如果赠与或继承的方式传承不动产,在价值认定上,以房屋评定现值与土地公告现值来衡量,通常会低于市场上真正买卖的市价。赠与目前的免税额为244万元,超过免税额的部分则依累进税率课征10~20%不等;继承方式的免税额则为1,333万元,超过的部分依累计税率课征10~20%区间。这两种不动产传承方式,除了免税额及税率不同之外,另赠与还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及契税,但继承则不用。而假如是买卖,2016年之后取得的房地价值认定,用实际交易价格来计算获利,课征房地合一税,依持有年数规范课征税率,持有年数愈短税率愈高,税率区间为15~45%。

日后出售时,若是透过赠与或继承方式取得不动产,会以取得时的「房地现值」按照物价指数调整后作为交易成本,由于通常与成交价有较大的落差,相减后的所得很高,税负也会比较高。相反地,如果是买卖取得,那之后出售的成本认定就是以「实际取得金额」计算,相比起来是高成本、利得较低,缴税相对也较低。

另外有些人由于有家族的传承规划,透过投资公司以法人持有不动产,一方面统一管理资产,以股权平均分配资产给子女,避免因为个人骤逝而造成产权被多人继承的纷乱情景;另一方面若不动产有出租收益,与营业相关的税捐、修缮等支出也能列为法人费用,适用营利事业所得税率20%,相较之下节省税费。

但2023年《平均地权条例》的部分条文修正案中,其中一条规定将私法人购屋纳入管制,避免私法人囤积住宅房,防杜后续转为短期炒作的用途,使得这条路几乎直接被斩断。修法后,私法人购屋可以分成两个区块:「免经内政部许可」跟「须经内政部许可」。免经许可的项目例如金融机构依法行使抵押权或承受不良资产、依土地法优先购买共有住宅等九种情形。

如果是须经许可的部分,私法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来评估必要性及正当性,比如说公司购买住宅作为宿舍,或是具规模性的出租,来供居住使用、还有做为都更危老整合使用的等等情况,而且私法人在取得房屋后五年内都不得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以防止短期炒作。可以看出这两项都注重在不动产买卖目的必要性及正当性,必须为营业上需要,所以直接会对以法人持有不动产进行传承规划造成影响。

由于不动产传承本来就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建议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目的去与会计师或专家探讨最适合的做法。(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服务部执业会计师吴文宾口述、记者叶卉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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