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立法筹设商事法院 台湾社会痛点有解方

针对甫完成的「商业事件审理草案」,司法院4月期间在北、中、南分区举行说明会,准备接续召开委员会研议外界建言,之后送司法院院会通过,送请立法院审议。在共计81条条文的草案中,重要内容包括未来将设置专业法院,商事法院为高等法院层级,并采二级二审制,遴选受专业训练法官担任;另外,当事人应委任律师或具有律师资格的人代为程序行为,提升审判效能

司法院说明商业事件审理法草案的立法本意,裁判须符合迅速、妥适、专业、判决一致及具可预测性等要求,而商事法院的设立一则能解决重大商业诉讼延滞严重的台湾社会痛点,亦能符合世界银行经商环境评比的优等条件,在当前国际政经生态丕变,台湾急需加快社会创新,坚毅立足世界市场,此项立法可进行如此快速,令人备感欣慰。

推动商事法院设立,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参考国际作法,近10年来持续在商界法界倡议,尤其借镜各国商事法院典范美国德拉瓦州商业法院,2011年邀请美国德拉瓦州最高法院退休大法官兰迪霍兰(Randy J. Holland)来台分享经验及提供建言,尔后他多次来台专题演讲,让国人认识公司治理与法律制度建构可能,协会2016年与学术界共同提出,民间版商事法院组织法草案、商事案件审理法草案,全力促成此重大改革。

台湾确实有必要成立专业商事法院,尤其是近来发生多件上市公司经营权争夺的活生生案例,也有很多独董自行召开股东临时会、或在脸书批文揭露董事会讨论议题,衍生许多灰色地带的法律议题。长年来,台湾商业社会累积缠讼官司,法院缺乏有效处理商事案件的机制及经验,公司董事成员无法确定尽责与风险之间的法律风险等等,现在只露出冰山的一角。

例如,司法界的知名案例「司法太平洋」,即「SOGO百货交易案」,1件官司发展到前后共计打了近百件官司,全案缠讼近20年,检查官、法官、涉案业者都陷在其中。还有民国88年发生的博达案,依财报不实民事求偿案例,经十余年诉讼,相关重大案件举手可得20起,大多仍未结案。这些官司进行过程极其不安、彼此撕裂,大家都得不到准确的解决判定,长期内耗社会宝贵资源。

依据霍兰大法官的说明,德拉瓦州最高法院自受理案件时起、至判决为止,在2007年平均需时37.8天,同样的,最高法院亦会迅速裁判。不仅公司法案件,最高法院内部运作程序要求所有案件,均须言词辩论后或上诉状提出后90天内作出判决。在德拉瓦州,「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的法谚不是陈腔滥调,该州司法体系对于所有案件的决定均十分迅速,极为复杂的公司法案件,衡平法院在60天之内下裁判,并非难事。最高法院及衡平法院判决所建立判决先例,具有可预测性而符合企业从事商业行为的需求。自1899年以来,德拉瓦州「所发表上千份判决,几乎就公司法的每一个条文均予以阐释,别无其他州可与之比拟,也有文献佐证,「多数德拉瓦州企业不会进入诉讼程序。因为法院的判决是如此的清晰并具操作性,使得从事交易安排的专业人士,通常可以合法地规划与进行交易而避免诉讼」。

德拉瓦州向来有「全球公司之都」美誉财星五百大美国企业超过60%的企业在德拉瓦州设立,纽约证券交易所那斯达克证券交易机构上市的公司则约有半数在德拉瓦州设立,全归功于企业欢迎的法律制度,而德拉瓦州州政府每年也从这些公司收到相当可观的年费,超过税收总额的一成,双方诚信互动,共同在竞争的商业环境营造领先的优势。

日本于1950年将董事忠实义务纳入法典,是受到德拉瓦州法院及其判决的影响,韩国及台湾亦陆续移植日本法忠实义务,凸显德拉瓦州对于国际公司法学的深远影响。相信在「商业事件审理法」顺利制定完成后,能在台湾建立迅速、妥适、专业处理重大民事商业纷争的商业事件审理程序,期使我国商业事件的司法解决机制迈入新的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