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占老法官便宜!税务专业法官应重新招考
▲法官工作已经够繁重,现在又要这些现任审查税务的法官直接就地合法为税务专业法官,让他们大喊吃不消。(图/视觉中国CFP提供)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于105年12月28日制定公布,依该法第23条规定,将于106年12月28日施行。且于该法施行前,司法院依该法第18条第4项,应设置税务专业法庭及税务专业法官。但司法院却草率于106年3月13日订定「司法院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审查要点」,根据该要点被通过的62位法官全部都是现任在审查税务的法官。
我想这些法官们也相当委屈,原以为设置税务专业法庭可以有真正税务专业的法官来分担沉重的工作,结果却是换汤不换药,又被赶鸭子上架,虽然法官是终身职,待遇也很好,但工作量实在太大,让曾为司法官训练所状元、法官协会秘书长的高等法院法官吴祚丞辞职时也感叹法官难为。
事实上有媒体报导这一批行政法院新通过「考核」的「税务专业法官」,有的都承认自己已经老了,连证据看了都会忘记;而且台北商业大学法律系黄士洲副教授曾研究,在税务诉讼上,行政法官没有独立的见解,判决抄袭行政机关的答辩,相似度高达99%或100%的大有人在,判决倾向对税务机关有利。
个人认为这也就是税务案件之所以居高不下的原因,因为行政法院法官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结果,只好偏袒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有恃无恐,错开税单的比例因而增加,争讼案件就层出不穷。因此李永然律师曾提到,应该要修法「提高法官员额」,以减轻法官的案件负担,同时加强专业化提升裁判品质,才能降低诉讼案件的数量。 事实上《法官法》施行后增加的法官晋用的对象,即包括「律师」与「学者」,所以司法院不要再当无良老板,压榨这群老法官们,应着手重新招考新的税务专业法官,增加法官的员额与素质,提升裁判品质,才是让人民及法官都双赢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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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晴天娃娃,卤味摊老板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